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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推进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时间:2024-06-03 17:27:3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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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推进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商务部、科技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等


商务部、科技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监委关于积极推进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商运发[2004]3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科技厅(局)、财政厅(局)、铁路局、交通厅(委、局)、卫生厅(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厅(局)、环保局、食药监(药监)厅(局)、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三绿工程”工作,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快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进一步加快推进有机食品产业的发展
发展有机食品产业,是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关系,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发展有机食品产业,对于保护和改善农村与农业生态环境,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城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发展有机食品产业对于规避国外“绿色壁垒”,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发展农村生态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构筑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有机食品占全部食品的市场份额不到0.1%,远远低于2%的世界平均水平。为此,要通过5-10年的努力,力争使我国有机食品产量提高5~10倍,优先发展一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有机蔬菜、粮食、畜禽、茶叶等。要结合重要生态功能区域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县建设,将有机食品产业发展与实施“三绿工程”和“菜篮子”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动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贯彻,积极推进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优先发展一批全国性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快有机食品产地和有机食品的认证步伐。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各地要结合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十五”产业发展计划和环境保护计划的贯彻实施,共同制定有机食品发展规划,确定本地区有机食品产业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形成地方政府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大发展有机食品的资金投入,形成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广泛吸收国内外资金的多元化投资机制,推动有机食品的生产、开发和市场营销的发展,在政策上积极支持有机食品产业的发展,有关农业专项资金可适当向有机食品产业倾斜。
二、加强监测,严格执法,加强有机食品生产环境条件的管理
有机食品生产环境条件特别是产地,是确保有机食品质量的重要物质基础。各地要加强对已被认证的有机食品产地环境的管理和保护。在一些本底生态环境条件好,当地政府支持力度大、群众发展有机食品积极性高的地区,要积极引导开展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农户申请开展有机食品认证;对已取得有机食品认证的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地域,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缓冲带或防护带,严禁在产地周边建设各类污染企业和工程,已建的要依法限期治理或搬迁,严防对产地的污染;对于国家确定的“菜篮子工程”和“三绿工程”生产基地及重点发展的特色农产品基地、出口产品基地周围的重点污染源,要依法限期整治,确保农产品产地的环境质量。
各地应在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筛选出一批生态环境符合标准、适宜开展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的区域,积极创造条件,使其逐步转换成为有机食品基地。凡已被认证为有机食品基地(含转换期)或已确定为“菜篮子”和“三绿工程”生产基地的地区,应定期开展专项环境监测,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基地土壤、水体、空气等环境质量状况。对基地环境质量已不符合有机食品标准及“菜篮子”和“三绿工程”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实施;对经整改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及“菜篮子”和“三绿工程”农产品产地的环境安全。有机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有机标准组织生产,严禁使用有机产品标准禁止使用的投入品;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要严格依据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认证,并对已认证的有机食品产地符合标准的持续性进行定期跟踪检查。
三、强化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有机食品认证活动有序、规范进行
发展有机食品产业,开展有机食品认证,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确保有机食品认证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保证认证工作质量。要及时研究和掌握国际有机食品发展动态,结合国内外发展需要,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有机食品认证管理的法规与标准,努力形成国际互认机制,确保与国际市场的接轨。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发展我国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较高质量和认证水平、能参与国际互认的认证机构;培养一批具备较高素质的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员;要按照市场机制发展一批有机食品认证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有机食品的标准宣贯、培训和认证咨询,为有机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国家认监委要依法加强对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咨询和认证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依法加强对境外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在境内开展认证活动的监管,加强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贸易等环节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当前重点要对有机食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我国有机食品认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积极引导,促进有机食品服务和消费市场的健康成长
良好的技术和信息服务,是确保有机食品产业健康、加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本地条件,逐步建立有机食品发展的技术和信息服务体系。各地要积极引导,鼓励公司和个人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开展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商贸服务工作;要切实加强有机食品生产、加工的示范和指导工作,对于企业、个人生产积极性高、基层政府组织得力、已初具规模的认证的有机食品产地,要进行重点指导、帮助;对有机食品产地建设、生产加工、商贸服务方面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积极扶持、努力推广。
要加大有机食品的宣传力度,普及有机食品科普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有机食品,认识发展有机食品对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确保食品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特别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有机食品的基本概念及其生产、加工、贸易的基本要求,实现对有机食品生产、加工、贸易等各个环节的社会参与和监督;要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大力实施“三绿工程”,促进有机食品市场的发展。同时,地方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执法和舆论监督,对假冒伪劣有机食品要坚决查处,及时曝光,确保有机食品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推进有机食品的发展
有机食品的发展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各方面的通力合作,共同努力。在实施“三绿工程”和加强菜篮子食品管理工作中,积极培育有机食品市场,利用国内外的有关博览会、展销会,大力宣传我国的有机食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有机食品;在信贷方面对从事有机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提供支持,大力推进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要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技术、咨询等作用,调动有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有机食品开发的积极性,并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各种技术力量和资金投入到有机食品的发展领域。
广泛开展有机食品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特别要加强与国际有机食品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商务、贸促机构和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可组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生产单位、商贸企业,参加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为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贸易企业沟通国内外信息、开展国内外合作,大力宣传和推销有机食品,同时通过双边和多边合作,积极引进项目、技术和资金,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适销对路的有机食品品种,创造条件努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二ΟΟ四年六月十六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5]142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国办发[2004]60号文件精神,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给云南省2004—2005年新通电行政村和5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的“村村通”建设任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广播电视局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云南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对于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素质,推进扶贫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村村通工程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的重要战略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六月三日


共青团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共青团报刊整顿工作的意见

共青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共青团报刊整顿工作的意见
(一九八七年五月十九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目前,全国省级以上团委主办的报刊共有67种。其中,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主办的报纸4种,期刊16种;地方团委主办的报纸18种,期刊29种。这是全国舆论阵地中一支不小的力量。总的来看,青年报刊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改革、开放、搞活,宣传青年工作和青年典型,教育鼓舞青年和为青年服务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社会和广大青年的好评。但是,也应该看到,青年报刊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地方青年报刊出现一些严重错误,造成很不好的影响。还有的报刊质量不高,格调不高。为了进一步端正青年报刊的方向,提高报刊的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决、妥善地做好报纸刊物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共青团系统青年报刊的实际,对全团青年报刊整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整顿工作的意义。中共中央(1987)10号文件指出:“端正新闻舆论阵地的思想政治方向,首先要把有关报刊及其出版单位整顿好,这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保证这场斗争顺利发展的必要条件。”各级团委要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这两个基本点出发,充分认识报刊整顿的重要性,认真抓好青年报刊的整顿工作。

  一九八五年以来,团中央连续几次抓了青年报刊的办报办刊方针和格调问题,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地方青年报刊在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冲击下,一度出现一些问题,如《深圳青年报》在一段时间内严重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让资产阶级自由化舆论占领了的阵地,刊登了一些丑化党的领导,丑化社会主义制度,鼓吹西方的所谓民主的错误言论,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有几家青年刊物也刊登过政治上有错误的文章或违反党的新闻、出版、宣传纪律的文章;还有一些报刊缺乏思想性,格调不高,质量较低,猎奇的内容较多,不能很好地起到教育青年的作用。这些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就我们团的报刊出版单位自身来看,主要是一些采编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高,缺乏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修养,少数人在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影响下,特别是受资产阶级“新闻自由”的影响,产生了一些思想混乱;有些报刊社会责任感不强,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背离了青年报刊办报办刊的方针;有的地方对报刊的领导不力,对于报刊工作中违反纪律,违背办报办刊方针的问题不能主动发现,不敢坚决、果断处理。

  各级团委要充分认识这次报刊整顿工作的必要性,按照中央要求,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把整顿报刊及其出版单位既作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一项紧迫任务,又作为具有长远意义的思想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使青年报刊更好地发挥党的喉舌和教育引导青年的作用。

  二、要有步骤地抓好青年报刊的整顿。根据中央关于报刊整顿的精神,这次报刊整顿的重点是解决根本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问题,同时继续查处严重违反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办报办刊规定的报刊,全团青年报刊的整顿应严格按中央的要求进行。同时,各地青年报刊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特别注意解决好办报办刊方向,落实办报办刊方针问题。

  团中央系统所属报刊、出版物的整顿工作在团中央书记处的领导下进行。团中央书记处将针对报刊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各报刊社要在前一阶段学习和清理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整顿意见,报团中央报刊整顿领导小组同意后认真落实,并于七月底写出整顿报告,团中央检查验收后,向有关部门申报重新登记。

  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所属青年报刊的整顿工作一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各地团的主管机关应根据团中央的指导意见,按照当地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抓好报刊整顿工作,确定自己所办报刊的布局,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团中央。地方青年报刊的重新登记问题应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报,由当地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继续出版发行。

  三、要进一步端正青年报刊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方向。今年初,各地根据团中央报刊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及时组织采编人员学习中央一、二、三、四号文件,并对各自报刊近两年的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个别刊物停刊进行了整顿,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各地要在前一阶段学习、清理、整顿的基础上,继续组织采编人员深入学习中央今年发出的十、十一、十六号等有关文件,认真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两本书,深入批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错误观点,结合反思几年来青年报刊工作,对所有青年报刊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正确理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进一步端正思想政治方向的教育。各单位要联系前一段报刊宣传的实际,抓住一些典型事例,有重点地回顾一下报刊工作中是否出现过政治原则性偏差。对确有严重错误的言论、报道和一些违反新闻纪律的宣传,应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讨论,着眼于分清是非、总结经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团结教育大多数人,不搞人人检查过关,不应着重于追究个人责任。但对本报刊在青年中和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的言论,也应采取适当方式,加以澄清,挽回影响。

  要加强政治纪律、宣传纪律的教育和新闻出版工作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是对每个青年报刊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一切青年报刊工作人员,都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绝不能借口“新闻自由”“文责自负”任意发表错误的和有害的东西,更不允许利用所掌握的舆论工具宣传反对党的政治主张的观点。要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整顿,各地都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审查制度,切实防止重大政治错误和其它严重错误的发生。今后凡严重违反纪律、坚持进行与办报办刊宗旨相违背的错误宣传的,要及时查究,严肃处理。

  四、要认真做好组织整顿工作。在报刊清理工作中如发现需要重点整顿的报刊,应根据中央10号文件精神和省、区、市主管部门的意见,在抓好思想教育的同时,有领导、有区别地采取切实有效的组织整顿措施。对根本背离青年办报办刊宗旨的报刊要坚决停办;对错误比较严重,在青年和社会中造成了恶劣影响的报刊,一般先停刊整顿,视情况再决定是否继续出版;对不具备办刊条件或布局不合理的,要停办或合办。各地青年报刊是否需要停刊、停刊整顿和合并、撤销,应由当地党委主管部门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原则上应集中精力办好一个刊物或报纸。

  要加强报刊领导班子和报刊队伍的建设。在整顿中,各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组要严肃负责地考核所属报刊的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加强总编辑、主编及中层业务骨干的配备。领导班子不健全的一定要配齐配强,要培养和选拨得力的领导骨干和合格的采编人员到报刊工作,对不遵守党的宣传新闻纪律,经教育不改的干部要调离。对停办的采编人员和其他职工要妥善安排,让他们在适当的岗位上继续工作。

  要建立健全青年报刊的管理制度。所有共青团系统的青年报刊必须严格置于党和政府、共青团领导机关的领导、管理之下。地方青年报刊主要由当地党委和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各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组必须对所办报刊负完全的政治责任,要经常讨论报刊宣传的大事,切实加强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团中央将会同中宣部制定“加强青年报刊领导工作的意见”,明确一些职责和基本要求。各青年报刊社都要制定和完善管理措施,健全报刊社集体领导、总编负责制、编辑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内部管理。

  要鼓励先进,表彰典型。通过这次整顿要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报刊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为党的新闻事业和共青团事业而献身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全团的青年报刊真正成为党团的喉舌和青年的良师益友。在整顿中,各地要注意总结发现一些先进典型,对确实办得好的报刊和优秀的编辑、记者,应肯定成绩,鼓励表彰。

  五、要切实加强对青年报刊整顿工作的领导。这次报刊整顿工作,是党中央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的一项重要部署,各地团委都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讨论,切实加强领导。团中央成立报刊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应由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为了保证这次报刊整顿工作取得成效,青年报刊整顿要在充分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态度必须坚决,工作务求稳妥,即要避免马虎敷衍、走过场,又要防止草率从事、简单化。团中央宣传部要加强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的联系,及时了解报刊整顿情况,协助报刊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抓好重点和典型,研究有关问题,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地报刊整顿工作大体应在今年第三季度前结束,并办理好重新登记手续,九月份向团中央写出专门报告。